为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学生学籍管理过程,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科学化管理转变,使学生管理工作能够形成学生、家庭、学校紧密配合的良好局面,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学生学籍预警是指学校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潜在问题,采取适当方式,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间的多方沟通与协作,及时提示或预先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学籍预警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是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实施学籍预警的目的
(一)加强教务处、学生处、二级学院(部)与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协作,适时引导和及时干预,帮助有潜在学业风险的学生完成学业。
(二)督促在校学生能按照学校和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的要求,努力学习,加强素质修养,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三)确保整体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努力缓解和减少社会、家庭的矛盾与冲突。
第三条 学校实行学籍预警制度,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每学期补考(重修)后根据学籍清理结果,分为学业预警、留级预警、退学预警三种类型。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给予学业预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
(一)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3门次者。
(二)一学期补考(重修)不及格课程达到2门次者。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给予留级预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一)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4门次者。
(二)一学期补考(重修)不及格课程达到3门次者。
第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给予退学预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一)入学以来,累计二次被学业警告者。
(二)入学以来补考(重修)不及格课程达到5门次者。
第七条 学生学籍预警工作程序。
(一)每学期考试后,各学院(部)教学干事将符合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学生进行统计汇总,填写《437必赢国际官方网站学生学籍预警统计表》(附件1)。
(二)各学院(部)教学干事将达到学籍预警条件的学生名单在通知学生本人签名确认后,经学院(部)院长签字盖章,交教务处。达到学业预警的学生,由各学院(部)直接对学生本人出具学业预警通知书一份(附件2至附件3),达到留级预警和退学预警的学生,由学院(部)对学生本人及家长各出具一份留级或退学预警通知书(附件4至附件7),由学生辅导员填写并负责传达到相关学生及家长。
(三)辅导员应根据学院(部)及学院(部)教务办的安排,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并提出警示,帮助其制定选课和重修计划,适时安排教师或学生干部加以辅导,以增强其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同时将学生学习情况通知学生家长,请家长配合学校督促学生认真对待功课和学业。各班辅导员应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学生干部保持联系,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心理)素质等信息进行实时跟踪,对有问题发生迹象的学生提出警示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四)各班辅导员对预警学生应安排面谈并做好记录,了解成绩落后的原因,加强与教务办、任课教师、班干部的联系,共同提出提高学生学习成效的方案,并作好有关辅导安排。对于有生理、心理障碍或其他问题的学生,学院应及时与学校生理心理咨询部门联系,提出辅助方案,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第八条 各学院(部)要组织教学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学籍预警的有关规定,并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我校学籍预警细则的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教务处。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学业预警实施办法(修订)》(西财行知教〔2017〕32号)废止。